交易公告〔2022〕27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及竞买要求:
(一)竞买人资格:本次挂牌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竞买。
(二)竞买人要求:1.凡在万宁市境内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且造成土地闲置的,或者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缴的,均不具备竞买人条件。2.竞买人需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与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3.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文件,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不得参与该宗地竞买活动。
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2年12月15日至2023年1月13日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并按挂牌出让手册的具体要求报名参加竞买。
五、缴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3年1月13日17:00。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月13日17时30分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活动在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进行, 地块挂牌时间为2023年1月4日8:30至2023年1月16日9:00。
七、开发建设要求:(一)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土地权利清晰;不存在土壤污染,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确认通水、通电、通路等,完成土地平整,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已完成地上附着物清表,地上附着物已补偿到位,无法律经济纠纷。(二)土地出让控制指标:工业用地投资强度指标应为≥34.67万元/亩。该控制指标参照《海南省国土资源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规划委员会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财政厅 海南省商务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建设用地出让控制指标(试行)>的通知》(琼国土资规〔2018〕7号)文件中省级工业园区低碳制造业工业用地最低控制指标确定。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年内。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三)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用地如涉及压覆重要矿产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在该地块内进行项目建设依法需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手续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四)装配式建造方式应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
八、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本次挂牌出让活动采取线上下载挂牌出让手册,线下提交报名材料和报价的方式进行,不接受电话、信函、邮寄、电子邮件及口头竞买申请。(二)按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海南省土地交易市场竞买保证金可使用银行保函的通知》(琼自然资规〔2022〕7号)要求,竞买人可使用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保函应为不可撤销、见索即付保函,保函担保金额应不少于全额土地竞买保证金,保函的保证期限应当自保函开立之日起至招标拍卖挂牌交易活动结束后不少于60日,保函需在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前2个工作日内送达我局。(三)受理时间:8:30~12:00,14:00~17:30(节假日除外)。(四)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五)上述所有时间均为北京时间。
九、咨询方式:联 系 人:梁先生。 联系电话:0898-62217899。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