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我省相继印发文件开展城镇小区配建幼儿园专项整治,回收或新建了一批应配建的幼儿园,有效缓解了学位缺口,但仍有居住区配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不足、应建未建等情况。她建议,省级有关部门要全面核查各市县教育配建规划,督促指导各市县政府严格落实居住区户数在1500户、4000户、9000户及以上的应分别规划建设幼儿园、小学、初中的规定,未落实的要求立即整改。同时,坚持问题导向,制定教育配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办法,加强源头把控、细化规划建设要求、规范具体程序、明确违规处置。此外,各市县要按标准足额预留中小学幼儿园的建设用地,确保建成一所、达标一所;教育部门要参与配建中小学幼儿园规划、建设、验收工作,对未按要求建成并交付使用的居住项目不予通过验收和允许销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