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了解,在集采工作推进中,海口医保部门依托海南省医药价格综合监管平台,对药品的采购、配送、使用和回款结算等工作进行全流程监管,落实药品、医用耗材集中带量采购预付机制,医保基金按不低于年度约定采购金额的40%专项预付给医疗机构,并及时督促医疗机构向医药企业结清采购款,有效帮助医药企业减少运营成本,走向质量竞争和成本竞争,形成规模效应。
海口市定点医疗机构集中采购的中选药品,绝大部分为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的药品,部分为原研药,质量有保证,让患者可以放心使用。目前,海口市定点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品种越来越多,覆盖常见病种类也越来越全面,药品集中采购通过“带量采购”“招采合一”,让患者用上降价药品,减轻群众“看病贵”问题,保障医保基金安全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