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范围为2020年1月1日至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一是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或者投标人与招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二是投标人以威胁、欺骗或者贿赂手段组织其他投标人员参与投标,或者控制其他投标人投标的;三是通过挂靠等手段,以多个投标人的名义进行投标,以控制中标价和提高中标率的;四是接收挂靠,为串通投标行为提供方便的;五是在串通投标中行贿、受贿的;其他与串通投标有关的违法犯罪行为的。
省公安厅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群众如实反映,积极提供此类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将对举报人和举报内容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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