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2023年03月15日  

  保资规公告字〔2023〕2号

  经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一宗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该宗土地由农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组成,其中农用地面积1213.21m2,农转用手续已经省政府的委托批准,该宗农用地已转为建设用地;存量建设用地18332.3m2,保亭县人民政府已与被收回土地单位保亭县新星农场有限公司签订了《收回国有土地补偿协议书》,土地补偿款已支付到位。目前地块无抵押无查封、无法律经济纠纷,具备通水、通电、通路条件,土地开发利用规划条件明确,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已达到净地出让条件。二、本次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三、宗地开发建设要求:(一)竞买人须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的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并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建成,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二)竞买人以新公司或控股公司开发该地块的,新公司或已成立的控股公司的出资比例不得低于50%(不含50%)。竞买人在提交《竞买申请书》时,应在申请书中明确拟成立的公司或已成立的控股公司的出资构成,成立时间等内容。(三)开发建设期限:建设项目须按国有土地出让合同中约定的开工建设和竣工时间执行。(四)建设项目应采用装配式建筑方式建造,具体以保亭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要求的为准。(五)该项目产业类别为旅游产业项目,其投资强度500万元/亩、年度产值300万元/亩、年度税收10万元/亩,项目达产时间为36个月。四、该宗土地不涉及国家安全、净空保护区域、气象环境探测保护范围、土壤环境、历史文化保护、文物保护单位等敏感因素影响。五、竞买申请: (一)竞买人资格:1.本次土地挂牌出让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2.具有以下行为的竞买人不得参加本次土地挂牌出让:(1)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范围有拖欠土地出让金行为,至今尚未付清的;(2)在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有闲置土地、低效利用土地、未按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动工开发的、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违法行为、未及时纠正的;(3)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名单或被税务系统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联合惩戒名单的企业法人和个人;(4)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琼自然资函〔2020〕1753号)文件规定,为加强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的惩戒力度,对于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已经处置到位并组织供应的土地,要加强对该涉案宗地供应时竞买人的资格审查,严格限制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参与该宗地的竞买。(二)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风险提示和具体要求等,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三)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本次交易不接受电话、邮寄、书面、口头等其他形式的申请。竞买申请时间:2023年3月15日08:30至2023年4月12日17:00(以网上交易系统服务器时间为准,下同)。(四)竞买人在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时,须按照挂牌出让手册的有关规定足额缴存竞买保证金或使用银行保函方式提供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2023年4月12日17:00。(五)竞买人的竞买申请文件审核通过,且竞买保证金已按要求交纳的,网上交易系统自动发放《竞买资格确认书》,确认其获得竞买资格。竞买资格审核时间:2023年4月4日08:30至2023年4月12日17:30。六、挂牌报价时间及网址:(一)挂牌报价时间为:2023年4月4日08:30至2023年4月14日10:00。(二)挂牌网址:网上交易系统(http://lr.hainan.gov.cn:9002/)。(三)网上挂牌报价时间截止时,无竞买人报价,挂牌活动自动结束;有竞买人报价,网上交易系统限时5分钟在线询问,有竞买人在此规定时限内表示愿意参与网上限时竞价的,系统自动进入网上限时竞价程序,以竞价方式确定竞得人。七、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一)申请参加竞买的,视为认同《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参考范本请参阅原海南省国土资源厅等七部门《关于实施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的指导意见》(琼国土资规〔2018〕8号)。(二)竞得人取得土地使用权后,应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建设,涉及绿化、环保、消防、交通管理等应符合国家和海南省的有关管理规定。(三)本次成交价款不包括各种税费(相关税费由双方按规定缴纳),挂牌佣金由竞得人按有关规定支付。(四)本次出让宗地成交后,竞得人必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的10日内,与项目产业主管部门县旅游和文化广电体育局和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分别签订该宗地《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准入协议是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前提条件。不按期签订准入协议或出让合同的,视为竞得人自动放弃成交权力,竞得人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五)竞得人从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生效之日起60日内付清土地出让金(已缴交的保证金可抵充土地出让金)。八、本次挂牌出让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手册》以及网上交易系统提供的相关文件,其所载内容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九、咨询方式:(一)交易业务咨询。联系人:邢先生 王先生  联系电话:0898-83666228  13907558791。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lr.hainan.gov.cn:9002/。(二)CA证书办理咨询。办理机构:海南省数字认证中心。办理地址:海口市国贸大厦c座b栋一楼海南省数字证书认证中心、三亚市政务服务中心16、17号窗口。咨询电话:0898-66668096。证书驱动下载网址:www.hndca.com。

  保亭黎族苗族自治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