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结算催告书 2023年03月30日  
  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等单位:

  根据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相关规定及施工合同约定,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于六个月内完成竣工结算工作。然而,截至2023年3月29日,你单位仍未前来办理项目竣工结算手续,我局也无法与你单位取得联系。现通过登报公告形式通知你单位,请你单位务必于2023年4月30日前与我局联系办理有关项目竣工结算手续(联系人:关晓荣,联系电话:88657833。地址:三亚市吉阳区河东路60号)。若逾期未提供完整结算资料或未作出明确、合理书面回复的,我局将依法进行处理,届时因你单位的失信行为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将由其自行承担。

  未及时办理项目竣工结算手续的单位如下:福建路港(集团)有限公司、江西省第五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城建第六工程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康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海南金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福建泉州市二建工程有限公司、吴川市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海南宏基晖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江西省第五建筑集团有限公司、广西华南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湛江市第一建筑工程公司。

  特此催告。

  三亚市教育局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