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征询异议公告 2023年04月19日  
  〔2023〕琼01执恢93号

  本院依据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海南国际仲裁院〔2021〕海仲案字第2115号调解书及权利人申请,于2023年4月11日立案恢复执行申请执行人中国对外经济贸易信托有限公司与被执行人王兴新、黎美娟国内非涉外仲裁调解一案[原案号:〔2022〕琼01执588号]。原案执行过程中,本院查封了被执行人王兴新名下位于海口市秀英区椰海大道388号和风鑫苑6#楼6-1-903房[不动产权证号:琼〔2019〕海口市不动产权证第 0146043号]房产。本院拟处置上述房产,如对上述房产有异议者,自本公告刊登或张贴之日起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书面异议,并提交相关证据, 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特此公告。联系人:王助理,联系电话:66515037,66515076。

  海南省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三年四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