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7月2日)。2.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网站(www.gxq.gov.cn)。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mail@gxq.com.cn。(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邮编:571152。(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5580991,联系人:王工。
2023年6月2日
1.公示时间:30天(2023年6月2日至2023年7月2日)。2.公示地点:高新区门户网站(www.gxq.gov.cn)。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mail@gxq.com.cn。(2)书面意见请邮寄至海口市海榆中线8.8公里狮子岭工业园海口国家高新区管委会行政审批局,邮编:571152。(3)意见和建议请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4)咨询电话:65580991,联系人:王工。
2023年6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