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登记通告 2023年06月16日  
  我局正受理县信用合作社联合社持有的《宅基地使用证》 [证号:东建证字12号]补档地籍调查事宜。该宗地位于八所镇东海路(东方市八所镇东海路47号),土地面积为900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经实地调查,该宗地四至为:东至东海路,南至东方市食品公司、容家翠,西至高东山,北至卢运高。

  凡对该宗地权属有异议者,请将书面材料及有效证明材料自通告发布之日起15日内送至我局自然资源确权岗,逾期未提出异议,我局将按规定为该宗地补办宗地档案并出具宗地图。

  东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