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状态为“自由可投”,投档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普通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50分)的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投档成绩补充填报高职(专科)批普通类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专业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省考试局提醒,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征集志愿资格。
录取状态为“自由可投”,投档成绩达到高职(专科)批普通类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250分)的考生,可根据本人的投档成绩补充填报高职(专科)批普通类征集志愿的院校专业组志愿和专业志愿。考生填报征集志愿须本人选考科目满足拟报院校专业组科目要求方可填报。对于没有提出选考科目要求的院校专业组,考生在报考时无选考科目限制。
省考试局提醒,考生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填报征集志愿,逾期不填报的,视为自行放弃本次征集志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