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按照批准的方案设计文本建设竣工,并已组织参建各单位完成项目初步验收、节能专项验收。
2.1#楼规划批建范围内的绿化、道路及停车位等配套设施已按照审定的设计方案总平面图建设竣工。
3.物业用房位于1#楼35—37层已建设完成。
4.建成区与施工区已设置安全隔离围挡。
现我司就该项目1#楼申请分期竣工规划核实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2023年8月22日至2023年8月30日)。意见反馈方式:(1)建设单位联系人:梁女士,15808905911。(2)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美兰分局联系电话:0898-65801481。(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海口中交国兴实业有限公司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