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公告 2023年09月27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万宁市人民政府批准,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壹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挂牌出让地块概况:

  二、竞买人基本条件及竞买要求:(一)竞买人基本条件:本次挂牌活动凡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挂牌。属境外机构和个人(含港、澳、台地区)申请参与竞买的,按照规定需提交商务主管部门核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挂牌不接受联合竞买。失信被执行人不得参加本次项目竞买。(二)竞买人要求:1.凡在万宁市境内已取得建设用地使用权且造成土地闲置的,或者拖欠土地出让金未缴的,均不具备竞买人条件。2.竞买人须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与万宁市科技和工业信息产业局签订《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并严格按照《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约定内容进行开发建设,否则将承担相关违约责任。3.根据《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关于加强土地供应竞买人资格审核的通知》文件,原非法占地、违法建设行为人不得参与该宗地竞买活动。三、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设有底价,按照出价最高且不低于底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四、竞买咨询及报名期限:本次挂牌出让的详细信息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手册及其他相关文件。手册和文件可从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以下简称网上交易系统,网址:http://lr.hainan.gov.cn:9002)查看和打印。竞买人持CA数字证书实名登录网上交易系统进行相关操作,系统注册及证书办理详见《海南省建设用地使用权和矿业权网上交易系统用户手册》。挂牌出让文件所载内容亦为本公告的组成部分。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实行网上报名线下竞价,有意向的竞买人可登录网上交易系统提交竞买申请,按要求上传竞买申请文件。报名期限:2023年9月27日08:30至2023年11月1日17:00。五、竞买保证金:竞买人须按挂牌起始价全额支付竞买保证金,挂牌成交后,该竞买保证金转作土地出让金。本宗地可采取银行保函方式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手册。六、资格确认:  经审查,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2023年11月1日17:30前确认其竞买资格。七、挂牌报价时间及地点:挂牌时间:起始时间2023年10月24日08:30;截止时间2023年11月3日17:00。挂牌地点:海南省政府会展楼二楼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土地交易厅。本次竞买活动只接受书面报价,不接受电话、邮寄、电子、口头等其他方式报价。受理报名、报价时间:报名报价期限内08:30至11:30 ,14:30至17:30(节假日除外)。本公告所指时间均为北京时间。八、开发建设要求:(一)该地块已经达到下列净地条件:安置补偿落实到位,土地权利清晰;不存在土壤污染,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确认通水、通电、通路等,具备动工开发必需的条件;无法律经济纠纷。(二)经查询全国污染地块土壤环境管理系统,该地块不在系统污染或疑似污染地块范围内。用地如涉及压覆重要矿产及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在该地块内进行项目建设依法需办理建设项目压覆矿产资源审批手续及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的,应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三)土地出让控制指标:工业产业投资强度指标应为≥250万元/亩,年度产值指标应为≥190万元/亩,年度税收指标应为≥14万元/亩。该控制指标参照《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农业农村厅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海南省商务厅 海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海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海南省产业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琼自然资用〔2023〕12号)文件确定。项目达产时间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的3年内。以上出让指标列入《海南省产业项目发展和用地准入协议》,属该协议内容的组成部分。(四)装配式建造方式应按照《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海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海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海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进一步稳步推进装配式建筑有关事项的通知》(琼建科函〔2021〕155号)等文件要求执行。(五)竞买成交当场签订《成交确认书》,并在30日内与我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按《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开工,涉及水务、绿化、卫生、环境保护、消防安全、交通管理和设计施工等应符合国家、海南省的有关规定。九、本次挂牌事项如有变更,届时以变更公告为准。十、咨询方式:联系地址:万宁市万城镇望海大道南侧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电话:0898-62217899;联系人:梁先生;查询网址:http://zw.hainan.gov.cn/ggzy/;http://lr.hainan.gov.cn;http://www.landchina.com。

  万宁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