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东吴物业公司持琼山市房权证桂林洋公字第00131号等相关材料向我局申请积压房地产土地确权业务。该宗地位于海口市桂林洋农场国华度假村,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和《海南省加快积压房地产产权确认工作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我局依法给申请人办理该业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十二条和《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现决定注销桂林洋农场国用(93)字第027号土地证项下650.04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登记。凡对此有异议,自通告之日起十五天内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述,逾期视为无异议,我局将依法给海南东吴物业公司确权登记。(联系人:柯亮,电话:31383889)
海口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3年10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