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海南省高新技术企业“精英行动”实施方案》规定,“种子企业”指的是拥有独创技术,具有较强创新发展潜能的高新技术企业。该企业在特定细分领域拥有核心零部件、先进工艺、关键材料或核心软硬件生产技术和研发能力,拥有相关领域的专利、软件产品证书等,生产技术、工艺及产品质量性能处于省内领先地位,具有较好的品牌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