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郭光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设定发放薪酬和滥发津补贴;违反组织要求,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屯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屯昌县委批准,由屯昌县监委给予郭光锋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经查,郭光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违规设定发放薪酬和滥发津补贴;违反组织要求,违反民主集中制原则,个人决定重大事项。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设计变更、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屯昌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屯昌县委批准,由屯昌县监委给予郭光锋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