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见稿提出,我省建筑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构建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主导、社会主责,分类处置、全程监管的管理体系。
根据意见稿,我省将严惩违规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对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分类处理建筑垃圾的,责令逾期未改可处罚施工单位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运营单位未按照要求对施工场地、场区等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或安装视频监控登记车辆出入,保持出入口道路、运输车辆清洁的,处罚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
意见稿提出,我省建筑垃圾管理遵循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和“谁产生、谁负责、谁付费”的原则,构建统筹规划、属地负责,政府主导、社会主责,分类处置、全程监管的管理体系。
根据意见稿,我省将严惩违规乱倒建筑垃圾等行为。对于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未按照规定分类处理建筑垃圾的,责令逾期未改可处罚施工单位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建筑垃圾消纳设施和场所运营单位未按照要求对施工场地、场区等出入口道路进行硬化或安装视频监控登记车辆出入,保持出入口道路、运输车辆清洁的,处罚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