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充分发挥党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的一件十分重要的工作。《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高标准高质量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明确了方向、提供了遵循。我们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担当新使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
党的历史是最生动、最有说服力的教科书。为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近日,中共中央印发《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刚性的法规制度为全党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有力指导和支撑,标志着党史学习教育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迈上新的台阶,对于推动全党全社会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从党的历史中汲取智慧和力量,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具有重要意义。
深刻认识制定出台《条例》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
制定出台《条例》,是永葆初心使命,推进民族复兴伟业的现实需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是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一百多年来,不管形势和任务如何变化,不管遇到什么样的惊涛骇浪,我们党都始终把握历史主动、锚定奋斗目标,沿着正确方向坚定前行,带领人民战胜一个又一个艰难险阻,取得了一个又一个伟大成就。历史反复证明,一个政党有了远大理想和崇高追求,有了坚定的初心使命,就会坚强有力、无坚不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一切向前走,都不能忘记走过的路;走得再远、走到再光辉的未来,也不能忘记走过的过去,不能忘记为什么出发。”党的二十大庄严宣示:“从现在起,中国共产党的中心任务就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当前,我们正处于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时期,越是接近目标,越是形势复杂,越是任务艰巨,越是需要全党同志不忘初心、牢记使命、砥砺奋斗。只有以史为鉴,不断从党的历史中寻根溯源,才能更好地坚守信仰信念、坚定历史自信,才能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攻坚克难、迎难而上、坚毅前行。《条例》充分吸收近年来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制度创新成果,对党史学习教育的领导体制和工作职责、内容、主要形式、保障和监督等作出全面规范,对于弘扬伟大建党精神,传承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出台《条例》,是发扬优良传统,贯彻落实好党的创新理论的现实需要。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史学习教育。在一百多年的伟大奋斗历程中,每当重要历史时刻和重大关头,我们党都要回顾历史、总结经验,从历史中汲取不断前进的智慧和力量。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学好党史、用好党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党的历史是中国近现代以来历史最为可歌可泣的篇章”,“全面宣传党的历史,充分发挥党的历史以史鉴今、资政育人的作用,是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2021年在全党开展的党史学习教育,是对广大党员干部的一次全面深刻的政治教育、思想淬炼和精神洗礼,取得了重要政治成果、理论成果、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党的二十大报告明确提出,要“坚持理论武装同常态化长效化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持续抓好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宣传教育”。习近平总书记的一系列重要讲话、一系列重大部署,带领我们取得了党史学习教育的重大成效。《条例》全面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系统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丰富实践经验和理论认识,既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创新理论,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重要部署要求通过党内法规的形式确立下来、固定下来,为做好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
制定出台《条例》,是全面依法治国,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的现实需要。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必依法度。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我们党历来重视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注重运用党内法规管党治党、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持思想建党和制度治党同向发力、依法治国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立体式、全方位推进党内法规制度体系建设,形成比较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党的建设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明显提高,为全面从严治党取得历史性、开创性成就提供了法规制度保证。站在新的起点,党的二十大报告对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作出重大战略部署,明确提出要完善党的自我革命制度规范体系,不断完善党内法规体系,深刻体现了以党内法规建设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新的部署要求。《条例》是规范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条例》的制定出台,是深入贯彻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依规治党决策部署的重大成果,是党史学习教育在法治化轨道上向前迈出的一大步,为党史学习教育提供了根本性、全局性、长期性的制度保障,也必将有力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开展。
贯彻落实《条例》,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迈上新台阶
《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充分体现了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新精神新要求,体现了党史学习教育的新经验新成果,体现了新时代新征程党史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条例》,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党史部门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我们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主动适应新形势,积极担当新使命,有序有力推进《条例》各项需求贯彻落实落细。
坚持思想引领,持续学深悟透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条例》明确要求,“坚持学党史和悟思想相统一”,“全面学习领会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系统掌握这一思想的基本观点、科学体系,把握好这一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坚持好、运用好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是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二十一世纪马克思主义,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思想旗帜和精神旗帜,为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提供了科学行动指南。我们要持续抓好党的创新理论的学习宣传、研究阐释,深刻把握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自觉运用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将其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武器。党史部门作为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的专门机构,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始终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海南实践研究摆在突出位置,力争形成一批高质量研究成果,积极服务海南自贸港建设。
提高政治站位,多措并举加强《条例》宣传贯彻。《条例》总结党史学习教育的宝贵经验,明确了四个方面的主要任务;着眼于将任务落细落小落实,明确了各级党委(党组)承担党史学习教育工作主体责任、基层党组织承担直接责任;还从科研支撑、学科保障、人才保障、经费保障、检查评估等方面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完善了党史学习教育工作的体制机制。《条例》的制定出台是党史事业发展的新机遇。我们将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认识《条例》制定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的决策部署上来。坚持“党有所需,史有所为”,发扬历史主动精神,在学习宣传贯彻《条例》上先学一步、深学一层,加强研究宣传阐释,充分运用线上、线下宣传平台载体,广泛开展宣传宣讲。履行党史部门职责,积极配合宣传、组织部门,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城乡社区、进校园、进军营、进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进网站,为《条例》的落实落地营造良好氛围。
聚焦重点任务,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落地。《条例》明确提出:“党史和文献部门应当发挥党的历史和理论研究专门机构作用,制定党史和文献工作规划,组织开展党史研究、党史著作编写、党史宣传教育、党史资料征集等工作”,为党史部门找准新坐标、展现新作为指明了努力方向。我们将始终坚持正确党史观,对标对表新要求新任务,认真贯彻《海南省史志事业发展规划(2021—2025年)》,牢牢抓住党史基本著作编撰这一工作重点,不断深化光辉历程、重大成就、历史意义和历史经验的研究,积极探索党史宣传教育的新形式、新方法,进一步做好党史资料挖掘、整理工作等,多角度、全方位展现在中国共产党坚强领导下海南改革发展的历史性成就和历史性变革,旗帜鲜明反对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思潮和观点,切实担负起党史部门“存史、资政、育人”职责使命,以贯彻落实《条例》为契机,推动我省党史工作高质量发展。
【作者为中共海南省委党史研究室(海南省地方志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