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蔡开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超范围接待;违反工作纪律,违规出借国有资金。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合作开发、工程款结算、铺面租赁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损失。
蔡开照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忘却初心使命,毫无政治意识和纪法意识,擅权妄为,长期靠企吃企,将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异化为谋取私利的工具,肆无忌惮收钱敛财。蔡开照的行为已严重违纪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和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海南省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会议研究,决定给予蔡开照开除党籍处分,解除其人事关系。经三亚市监察委员会研究,决定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