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后,海南省级层面原则上不设立执法队伍,除保留海洋渔业监察总队外,其他15支执法队伍全部撤销,划转作为主管部门内设机构;市县层面,各市县共撤销298支执法队伍,除执法事项少、专业性强的领域不纳入综合行政执法范围,其他部门行政执法事项由综合行政执法局承担,实行“一支队伍管执法”;乡镇街道层面,整合乡镇和街道原有的站、所等执法力量,218个乡镇和街道全部设立综合行政执法中队,以乡镇和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基本实现“一支队伍管执法”。
会上,中组部选派来琼挂职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组团”干部与大家分享浙江、上海、深圳、宁波等省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成功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