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加快落实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任务 扩大开放推动进出口贸易创新高 2024年03月28日  

海口美兰国际机场海航基地飞机维修机库,维修师在维修一架澜湄航空飞机。这是我省首次承接的境外飞机进境保税维修业务。

货轮在洋浦国际集装箱码头装卸货物。

海口开通至美国首条全货机货运航线,工作人员将首批跨境电商出口货物,约10万个小包裹装上飞机。本报记者 张茂 摄

  扩大制度型开放

  本报海口3月27日讯 (记者罗霞)海南积极扩大制度型开放,加快落实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试点任务,一些领域取得积极进展,外向型经济发展良好。这是海南日报记者3月27日从省商务厅获悉的。

  近年来,海南积极推动建立健全自由贸易港政策制度体系,实行全国最短外商投资负面清单、率先实行跨境服务贸易负面清单、实行三张“零关税”清单,累计发布16批140项制度集成创新案例。当前,海南把封关运作作为“一号工程”,确保如期实现封关后与国际通行经贸规则更好衔接,与内地超大规模市场的联系更加紧密。

  在对接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方面,海南加快落实《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RCEP)规则,出台扩大货物贸易创新发展规模、推动双向投资、跨境产业链合作等20条落实举措;对标《全面与进步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CPTPP)、《数字经济伙伴关系协定》(DEPA)规则,在货物贸易、服务贸易、数字贸易、人员往来等方面先行先试;发布实施暂时出境修理、进境修理、进境货物有关税收政策。下一步海南将力争在绿色低碳、服务业开放、知识产权保护、跨境资金流动、执业资格互认、跨境数据流动等领域取得更多进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2023年6月,国务院正式对外印发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率先在上海、广东、天津、福建、北京等具备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相关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稳步扩大制度型开放。截至目前,已有暂时进境货物暂不缴纳关税、完善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知识产权救济快速措施等10余条试点措施在海南落地。

  海南积极对标DEPA,促进外向型数字经济发展,创新发展数字贸易。2023年,海南实现数字贸易199.21亿元,同比增长10.64%。下一步我省将继续加大对DEPA条款的研究力度,积极开展特色产业链招商,发展海南数字贸易特色模式。

  伴随着一项项开放政策措施的落地实施,海南外向型经济活力迸发。海南货物贸易进出口继2022年首次突破2000亿元后,2023年进出口超2312亿元,同比增长15.3%,创历史新高。2023年,海南服务进出口458.17亿元,同比增长29.57%,增速高于全国19.57个百分点。利用外资结构持续优化,对外投资增势良好。

  政策阐述

  2023年6月,国务院正式对外印发了《关于在有条件的自由贸易试验区和自由贸易港试点对接国际高标准推进制度型开放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措施》),聚焦货物贸易、服务贸易、商务人员临时入境、数字贸易、营商环境、风险防控等6个方面提出33条具体试点措施。

  推动货物贸易创新发展

  包括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对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海南自由贸易港的航空器和船舶免征关税、特定货物临时入境暂不缴纳关税及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预裁定有效期届满前从速对展期申请作出决定等措施。

  便利商务人员临时入境

  包括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内部调动专家的随行配偶和家属享有与该专家相同的入境和临时停留期限、放宽相关外国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随行配偶和家属入境和临时停留期限等措施。

  加大优化营商环境力度

  包括政府采购、知识产权、竞争政策、环境保护等领域优化营商环境的具体措施。

  推进服务贸易自由便利

  包括允许外资金融机构开展与中资金融机构同类的新金融服务、相关企业和个人可依法跨境购买一定种类的境外金融服务、建立健全境外专业人员能力评价评估工作程序等措施。

  促进数字贸易健康发展

  包括健全完善线上商业活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制度、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转让或获取大众市场软件源代码作为进口销售的条件等措施。

  健全完善风险防控制度

  包括建立健全重大风险识别及系统性风险防范制度、健全安全评估机制、强化风险防范化解、落实风险防控责任、加强事前事中事后监管等措施。

  政策解读

  《若干措施》中,出境修理复运入境免征关税和入境修理复运出境免征关税、转内销照章征收关税2条措施仅适用于海南自由贸易港。这两项措施通过免征关税、拓宽业务渠道等方式,提高企业盈利能力和竞争力,使得企业能够更好地享受海南自由贸易港的政策红利。同时,也让海南自由贸易港能更好地吸引国际优质资源,促进当地维修产业发展,提高海南自由贸易港国际竞争力。

  出境修理复运入境免征关税措施

  是指对暂时出境修理后复运进入试点地区的航空器、船舶(含相关零部件),无论其是否增值,免征关税。

  当前运往境外修理的航空器、船舶等运输工具及其零部件,出境时需向海关报明并在海关规定的期限内复运进境,以境外修理费和料件费审查确定完税价格,照章征收关税。海南自由贸易港试点出境修理复运入境免征关税措施后,不再征收关税,有利于降低航空企业和船运公司修理成本。

  入境修理复运出境免征关税、转内销照章征收关税措施

  是指对自境外暂时准许进入试点地区进行修理的货物,复运出境的,免征关税;不复运出境转为内销的,照章征收关税。

  该政策突破了现行保税政策,允许不复运出境的货物转为内销,将有利于相关维修产业的发展。

  政策成效

  海南一批企业提出开展重点行业再制造产品进口试点、飞机及其零部件出境维修返琼免税试点、境外货物入境维修出境免关税及转内销照章征税试点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