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动三大重点海域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
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是“十四五”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标志性战役之一。此前发布的《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行动方案》,对“十四五”时期渤海、长江口—杭州湾和珠江口邻近海域等三大重点海域综合治理作出部署安排。
生态环境部海洋生态环境司副司长张志锋介绍,“十四五”以来,三大重点海域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进展。但三大重点海域面临的总氮等污染物排海压力仍处高位,典型海洋生态系统的恢复修复还需较长一个时期,重点海域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的基础还不牢固,综合治理攻坚的任务依然艰巨。
他表示,要继续抓紧抓实入海河流总氮治理与管控、入海排污口溯源整治等关键任务,深入推进陆海统筹、河海联动、区域协同的污染防治攻坚,推动三大重点海域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同时,以红树林、自然岸线、滨海湿地、生态保护红线和各类海洋保护区等为主要对象,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加强海洋生态保护修复和常态化监管,不断提升重点海域生态系统的质量和稳定性。
此外,要紧盯各地在攻坚过程中面临的重点难点问题,实施“一河一策”“一湾一策”精准治理,推动重点海域综合治理攻坚战取得预期成效。
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
近岸海域水生态环境好坏主要体现在海湾上。《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美丽中国建设的意见》指出,到2027年,美丽海湾建成率达到40%左右。
张志锋介绍,目前全国已有130多个海湾出台美丽海湾建设实施方案。生态环境部已经分两批遴选出20个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并总结凝练出福建厦门“四化”海漂垃圾治理、山东烟台“河湖湾”污染联防联治、江苏盐城“生态+”综合治理、海南三亚“六位一体”部门联动机制等一系列经验做法。
如何持续深入推进美丽海湾建设?张志锋说,要重点抓好100多个海湾的“一湾一策”综合治理,因地制宜建设各美其美、美美与共的美丽海湾。要坚持治理与监管并重,指导督促沿海地方深入做好海湾生态环境摸底调查,继续加大海湾生态环境的综合监管、智慧监管力度。
他同时表示,第三批美丽海湾优秀案例征集活动已经启动,生态环境部将紧盯海湾生态环境质量和保护治理成效,进一步加强征集遴选过程中的定量化评价和公众满意度调查等。
开展为期三年的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
海洋塑料垃圾污染来源复杂,影响范围广,常态化治理监管要求高。张志锋说,生态环境部会同多部门共同制定了《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将于近期印发实施,主要任务是组织各沿海城市,以毗邻城市建成区的65个海湾为重点,系统开展为期三年的拉网式海洋垃圾清理行动,并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等。
他介绍,新修订的海洋环境保护法对建立健全海洋垃圾治理监管工作体系和制度机制作出详细规定。这些规定体现了系统治理的思路,形成了海洋垃圾陆海统筹治理的闭环。从模式创新看,浙江台州“蓝色循环”海洋塑料治理新模式2023年荣获联合国“地球卫士奖”,把渔民在海上捡拾回收的废旧塑料,变身为更多高附加值产品。
生态环境部还组织秦皇岛湾、厦门湾等11个重点海湾在全国率先实施专项清漂行动,一年来累计清理海洋垃圾约5.53万吨,并探索积累了丰富的实践经验。
下一步,生态环境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和沿海地方,深入推进实施《沿海城市海洋垃圾清理行动方案》,并通过无人机、视频监控等多种技术手段,加大重点海湾塑料污染的常态化监管力度,指导督促沿海地方依法落实好海洋垃圾监测、拦截、收集、打捞、运输、处理等各方面任务,不断建立健全从源头治理、环境清理到回收利用的闭环管理体系。
(新华社北京4月28日电 记者高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