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查,谢世良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药品采购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临高县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临高县委批准,决定给予谢世良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