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1月1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开始实施。我省将此纳入各级政府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政府常务会议学法内容,同时积极举办海南司法行政大讲堂、全省行政审判行政复议工作同堂培训班、行政审判及行政复议人员同堂培训等活动,指导相关人员全面掌握新行政复议法的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
在学习领会基础上,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秉承“复议为民”宗旨,主动加强和提升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一方面,扎实开展行政复议法宣传月活动,有序组织各市县开展送法下乡下社区等活动,在全社会掀起学习贯彻新行政复议法的新高潮。另一方面,不断拓宽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坚持“应收尽收”和线上线下相结合,为群众提供一站式、全方位行政复议申请服务;探索建立司法所收件咨询服务点,提升“足不出户”“家门口复议”便捷度,让群众在复议立案中感受到温暖。
在办案过程中,我省各级行政复议机构坚持能动复议理念,摒弃就案办案思维,用足用好调解和解、督促行政机关自行纠错等机制,同时,不断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信访工作的衔接配合,将符合行政复议受理范围的行政争议事件尽可能引流到行政复议渠道,充分运用行政复议调解和解功能,推动更多行政争议化解在行政复议程序中。
据统计,今年一季度,我省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实现了“应出尽出”,较2023年四季度上升0.07个百分点。
当前,我省将行政复议决定履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行政诉讼案件败诉率,以及研究落实复议意见建议、司法建议等情况列入法治建设考核范围,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纳入党政机关主要负责人的述法范围,有效提升了全省政府系统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