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方案》由5部分、19个工作事项和1个任务清单组成。亮点和创新措施有:深化社会救助城乡区域统筹,促进基本生活救助高效便捷。坚持“全省一盘棋、全岛同城化”发展理念,推动实现全省社会救助城乡一体化、服务均等化,强调本省户籍人口在居住地或户籍所在地均可申办低保、特困供养等基本生活救助。完善覆盖海南常住人口、辐射流动人口、高效灵活应对突发事件的临时救助制度,对遭遇突发性、紧迫性、灾难性困难导致基本生活暂时出现严重困难的人员,取消户籍地、居住地申请限制,在急难发生地即可申请并得到临时救助,加快形成高效、便捷、精准的海南救助服务新模式。
探索“社会救助联办”改革,推动“社会救助一件事一次办”。推进社会救助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按照“低收入人口数据一次生成、多处分发、多次利用”的原则,综合运用基本生活救助、专项社会救助、急难社会救助等政策,对不同圈层的救助对象给予常态化救助帮扶,做到分类施策,确保救助服务与需求匹配。探索将群众“串联”申请调整为职能部门“并联”办理,实现低收入人口一次性申请,各专项救助部门依规分层分类提供全领域通办的常态化救助帮扶措施,形成救助合力。
在全方位支持低收入人口就业创业方面,我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低收入人口按照属地原则落实就业救助政策。低收入人口单位就业的,运用“直补快办”模式,给予吸纳企业和单位社保补贴和招用奖励补贴。灵活就业的,落实灵活就业社保补贴,落实农村低收入家庭劳动力外出务工奖补。创业或创办小微企业的,落实税收减免政策,首次创业并正常运营一年给予创业补贴。低收入人口可申请最高个人30万元,小微企业40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财政部门给予贷款实际利率50%的财政贴息。低收入人口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获得相应证书,可享受职业培训补贴。对通过市场渠道难以实现就业的人员,各市县可开发公益性岗位予以兜底帮扶。
据介绍,省人力资源开发局针对低收入人口分类开展就业服务。联合省残联、省妇联、高校等举办专场招聘会,为不同低收入人群开展职业指导、创业指导等服务。深入开展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低收入人口积极学习技能,提高就业竞争力。目前已为2.87万名困难人员建立就业帮扶档案。今年以来,省人力资源开发局组织开展就业援助月、春风行动等专项行动,实现5300多名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3.27万名失业人员再就业。
据介绍,我省医保部门聚焦主责,落实医疗救助政策。对特困群众、孤儿,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给予全额资助;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100%给予救助,年度限额2000元;住院和门特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100%救助,年度无限额。
对低保困难群众,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90%资助,普通门诊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80%救助、年度限额2000元;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按80%—85%的比例给予救助,年度限额8万元。
对低保边缘家庭成员和防止返贫致贫监测对象,符合条件的参加城乡居民医保个人缴费部分90%资助,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出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的部分按 60%救助,超出20%的部分按65%救助,年度限额6万元。
对支出型贫困救助对象,住院和门诊慢特病合规医疗费用个人负担部分超出本省上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5%的部分按50%救助,超出35%的部分按55%救助,年度限额4万元。2023年全省医疗救助基金资助参保18.33万人、资助资金5875.55万元,门诊和住院救助18.01万人、救助资金1.8亿元。
2023年8月“海惠帮”信息平台运行以来,已有785名患者通过多层次医疗救助平台申请获得救助,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1.08亿元,经医保报销7100.87万元,多层次医疗救助金额共计1648.66万元。
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相关负责人介绍,我省就业驿站将深度参与贯穿全年的各项公共就业专项服务活动,主动走进低收入人口家庭,讲解就业政策、登记就业意向、摸底培训需求,开展职业指导、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介绍,组织人员就近灵活就业。打造“海南好就业”小程序,低收入人口注册绑定就业驿站或者投递简历,24小时内就会有专人联系,并持续开展服务,确保低收入人口就近就地获得就业帮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