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7月1日起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2024年0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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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本报讯 (记者孙慧)6月28日,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发布《海南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关于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的通告》,从7月1日起,省住房公积金管理局依据《海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海南省2024年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及省统计局公布的2023年相关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调整2024年度我省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

  据悉,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不低于所在市县上一年度最低工资标准,不高于当地在岗职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的3倍。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于城镇非私营单位。城镇私营单位参照标准执行。2024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适用时间: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

  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一年一核定两调整,各缴存单位应于6月底前完成本单位2024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的汇缴工作,并于7月1日起按2024年度的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范围进行调整与汇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