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省纪委监委第五监督检查室与乐东县纪委监委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发现乐东乡村振兴产业重建轻管、带动群众增收效果不明显,部分乡村振兴衔接资金合作项目出现未及时分红的情况。
乐东县纪委监委监督检查组立即与县乡村振兴局联合开展专题调研,5次深入全县11个乡镇、4家职能部门、10家企业,对全县125个乡村振兴衔接资金投入发展类项目运营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发现乡村振兴领域产业项目存在突出问题32个。
为尽快追回企业拖欠的分红款,乐东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运用片区协作机制,统筹组织镇纪委开展联合监督,对辖区内合作项目运行情况进行再梳理、再跟踪,督促镇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岗室负责人实时了解企业经营状况、资金使用情况、存在困难等,通过集中约谈、民事协商、行政调处和法律诉讼等方式分企施策,推动8家企业兑现拖欠的分红款282.74万元,惠及4个镇脱贫户6297户26263人。
“我们将持续强化基层监督,围绕乡村振兴产业项目衔接资金使用、支出、监管等关键环节,持续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乐东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