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到2024年底,推动部分市县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运营,为老年人群体就近提供助餐服务。到2025年底,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实现“从有到优”,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形成一定规模,老年人满意度不断提升。到2026年底,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方案》要求,要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合作,利用其物流网络参与送餐。
《方案》提出,到2024年底,推动部分市县老年助餐服务设施运营,为老年人群体就近提供助餐服务。到2025年底,老年助餐服务设施实现“从有到优”,老年助餐服务政策制度和标准规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形成一定规模,老年人满意度不断提升。到2026年底,城乡社区老年助餐服务网络基本形成,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巩固,老年人助餐服务需求得到有效满足。
《方案》要求,要创新老年助餐服务配送模式,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互联网生活服务平台公司和其他市场化物流公司合作,利用其物流网络参与送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