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省级民生实事项目之一,海南省实施关爱农村困难妇女“两癌”救助计划对患“两癌”及癌前病变的困难妇女进行资金救助,以弥补治疗费用个人承担部分及后期疗养康复,减轻患者家庭负担。其救助对象为具有海南户籍,属于由民政、乡村振兴等部门认定的建档立卡脱贫人口、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特困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对象、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成员,经由有诊断资质的医疗机构检查确诊为患有宫颈癌、乳腺癌或宫颈癌前病变、乳腺癌前病变,并在申请年份中进行治疗的城镇和农村困难妇女。截至目前,琼海已累计救助“两癌”患病困难妇女70人,累计发放救助金14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