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高职院校可以补录,公办普通高中学校不再补录。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补录考生的条件为电子档案状态“在库”(未被学校录取)且考试分数在2024年海南省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各中高职院校补录考生的条件为电子档案状态“在库”(未被学校录取)且考试分数在2024年海南省职业教育贯通人才培养及招生项目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之上,均可进行补录。
已被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计划、琼台师范学院公办乡镇幼儿园定向免费培养生班录取的考生不予退档;已被民办普通高中学校的非公费生计划、中高职院校“3+2”和五年一贯制招生计划,以及海南华侨中学中美班在第二批次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退档,参加补录。
根据安排,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于8月14日至17日申请退档,逾期不再受理。考生和家长应向被录取学校递交书面退档申请。省考试局将于8月22日发布需要补录的民办普通高中学校、中高职院校的剩余计划数(含民办普通高中经批准面向全省招生的计划),考生可于8月23日8时至24日12时登录省中招管理系统填报补录学校志愿。补录志愿设置6个平行志愿,包括民办普通高中、高职五年一贯制和中高职“3+2”试点班志愿,最多可以填报3个民办普通高中志愿。
省中招办将于8月25日按考生本次填报的志愿统一投档。考生可于8月28日通过省中招管理系统查询录取结果。
对于放弃公办普通高中学校、民办普通高中学校公费生录取资格,未按时到校报到注册的考生,录取学校可将名单报送给市县中招办,由市县中招办在中招管理系统上做“录后退挂起”操作,由此空出的招生计划收回不再补录,其他普通高中学校也不得补录此类考生。中高职院校如在补录后仍有未完成招生计划的,9月1日后可在省中招管理系统上自行申请补录符合条件的考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