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印发方案推动夜间文旅消费新发展 用两年时间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示范区 2024年11月21日  

  在海口湾外滩一餐厅,市民游客一边欣赏世纪大桥夜景,一边用餐。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 王程龙 摄

  本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刘晓惠 通讯员李艺娜)近日,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印发《海南省创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示范区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我省将坚持市场主导、政府引导、对标国际、包容多元的原则,重点依托海口、三亚、儋州三个地级市,用两年时间打造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示范区,以夜经济点亮文旅发展新“夜”态,全面助力建设海南国际旅游消费中心。

  目前,我省已成功创建6个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其中三亚3个、海口2个、陵水1个,分别是三亚市海昌梦幻海洋不夜城、三亚千古情、三亚鹿回头风景区、海口市观澜湖新城、海口骑楼—外滩文化街区、陵水黎族自治县海南海洋欢乐世界。

  《方案》显示,我省将在海口、三亚、儋州三城选取六个区域作为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示范区创建的核心,包括海口沿海甸河两岸、府城地区;三亚的大东海—鹿回头—三亚湾、荔枝沟片区、海棠湾,以及儋州海花岛等。其他市县结合实际,打造本市县的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核心区域。

  《方案》提出,在加强规划布局和顶层设计方面,我省将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消费地标、商圈和生活圈,加强各类设施配套,结合属地用电负荷情况,因地制宜亮化城市夜景。

  在打造文化和旅游夜间经济消费载体方面,将打造一批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建设一批夜间旅游休闲街区,升级改造一批夜间文旅消费商圈。

  在加大培育推出夜间旅文体消费业态和产品方面,将积极培育和引入夜间游览、夜间餐饮、夜间演艺、夜间体育、夜间购物、夜间阅读、夜间非遗展示等各类夜间消费业态,不断丰富夜间旅文体产品供给。

  在打造文化和旅游夜经济品牌活动方面,将支持举办音乐节、艺术节、美食节等夜间活动,形成品牌效应,激发市民游客夜间消费热情。

  在完善文化和旅游夜间经济功能配套方面,将推进夜经济消费集聚区周边停车设施建设。具备时段性停车条件的周边道路,因地制宜设置夜间动态路内停车位。同时健全金融基础设施服务体系,提高国际支付便利度,实现夜间消费便利化支付与结算。

  夜间经济,一头连着个体经营者的生计,一头连着市民游客的消费体验。如何兼顾烟火气与文明秩序?《方案》提出,在监管上,我省建立包容审慎的监管服务机制和审批“绿色通道”,依法依规降低准入门槛,简化审批手续,放宽夜间促销活动审批。放宽夜间外摆位管制,允许有条件的酒吧街在夜间特定时段开展“外摆位”试点,支持管理规范的非主干道临时占道经营摊区培育发展成为夜间经济集聚区。适当放宽对街头演艺、烟火表演、特色摊位、夜间经营时间以及公共沙滩等公共区域的管制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