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导意见》明确,全力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形成金融领域创新成果,助力海南自贸港2025年底前如期封关。
《指导意见》提出四方面具体措施。一是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扩大金融高水平对外开放。包括积极运用多功能自由贸易账户推进跨境资金流动自由便利、探索对接金融领域国际高标准经贸规则、探索开展跨境资产管理业务试点等。
二是积极服务实体经济,提升金融体系韧性。包括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硬件设施建设、精准加大重点领域金融服务力度、助力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推动支持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保险业经济减震器和社会稳定器功能等。
三是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大力优化营商环境。包括支持各类境外优质银行保险机构参与海南自贸港建设、加快推进银行业保险业数字化转型、打造自贸港平台特色应用场景、做好自贸港人才金融服务等。
四是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推动实施、争取政策支持、强化风险防控等。
《指导意见》对海南银行业保险业支持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提出了具体工作要求,有利于加强对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的金融支持,提升整体封关运作效率。下一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海南监管局将加强督促指导,抓好《指导意见》贯彻落实,为海南自贸港封关运作顺利实施贡献金融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