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表示,应首先制定前瞻性的新型能源体系发展规划,包括在制度建设上,充分借助自由贸易港的政策利好,全力打造健全新能源产业的准入规范、监管机制与激励体系。
高人伯认为,供给端应聚焦龙头企业引育,优化产业布局。一方面,依据企业的行业地位、技术实力与创新能力,筛选并锁定一批新能源领域的龙头公司作为重点引进目标,秉持 “一企一策” 原则,制定针对性定制化的政策,在税收、土地供给、金融支持等方面提供全方位的扶持。另一方面,围绕新能源全产业链,结合海南自身的资源特点和发展定位,精准筛选具有发展潜力和竞争优势的关键环节,形成局部领先优势。例如,在海上风电领域,围绕大型海上风机制造、海上风电运维等核心环节,引入行业领军企业, 构建集风机研发制造、风电场建设运营、风电技术服务等于一体的海上风电产业集群,提升海南新能源产业在全球价值链中的地位。
他还建议,需求端实施电价优惠,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如,针对数字经济产业中的数据中心,依据其能耗规模与用电特性,制定差异化的电价优惠方案;对于采用新型节能技术、能效水平达到行业先进标准的数据中心,给予更为优惠的电价折扣,鼓励其提升能源利用效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