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通知,上述3所学校的“少数民族特招班”招收对象应同时满足以下四个条件:一是海南省户籍的少数民族初中应届毕业生;二是父母一方为海南省户籍的黎族、苗族、回族;三是考生民族成份需与其父母一方民族成份一致;四是在我省初中学校八、九年级有学籍且就读满两年。录取名额按户籍在少数民族聚居市县占招生总数的80%,户籍在其他市县占20%的比例安排指标。
通知强调,考生应于4月3日17时至4月17日17时通过“海易办”APP或海南政务服务网进行少数民族身份确认。省民族事务委员会的举报电话为65370458,省考试局的举报电话为65983889,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