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5月22日起至6月10日期间,全省居民区、学校周边、混杂区作业的建筑工地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噪音对周围环境的影响,严禁在12时至14时30分、22时至次日6时进行产生噪音的建筑施工作业。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住宅楼内,禁止在12时至14时30分、18时至次日8时从事产生噪音、振动的室内装修活动。6月7日至10日全天,全省范围内所有高考考点周边2公里内禁止建筑施工作业,包括家庭装修施工作业。
省住建厅相关负责人称,我省各市县住建、综合执法、房管等部门要将相关要求通知到各建筑工地、物业管理小区,联合相关部门加强巡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和个人做好噪音管控工作,对违反规定造成噪声污染的单位或个人,依法从重从严惩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