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第三期和第四期
储蓄国债(凭证式)今日发行
海南15家银行承销 2026年05月10日  
  本报海口5月9日讯 (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王培琳)海南日报全媒体记者5月9日从中国人民银行海南省分行获悉,根据《中国人民银行 财政部关于2026年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发行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银发〔2026〕88号),2026年5月10日至5月19日将发行第三期和第四期储蓄国债(凭证式)。

  本次发行的第三期和第四期国债计划最大发行总额为300亿元。

  其中:第三期国债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1.63%,全国最大发行额度135亿元;第四期国债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1.70%,全国最大发行额度165亿元。

  投资人购买的两期国债从购买之日开始计息,到期一次还本付息,不计复利,逾期不加计利息。

  特别提醒,单一个人购买单期储蓄国债(凭证式)金额调整为不得超过50万元。

  海南省内投资者可通过15家承销银行的网点柜台办理两期储蓄国债(凭证式)认购业务,具体事宜可咨询各银行客服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