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3月9日讯(记者王颜梅 实习生范金娇)又一个植树节就要到来。记者3月4日从海口市绿委办了解到,与往年相比,今年该市义务植树活动时间有所延长,由过去的“植树日”延长为“植树月”,植树活动内容进一步丰富,形式也多样化。 据海口市绿委办负责人介绍,3月12日是全国植树节,今年海口义务植树活动时间从3月6日就已展开。为庆祝建省办经济特区20周年,4月18日还将开展“纪念林”、“八一林”、“共青团林”植树等活动。 据了解,3月12日,海口要开展“植树节”群众性义务植树活动,届时,秀英区将在向荣路,龙华区将在海瑞路,琼山区在铁龙路、东线高速公路两侧,美兰区在新埠桥分别开展植树活动。4月18日的义务植树活动地点,主要在万绿园、滨海大道(滨海大道比华利山庄至海军招待所段南北两侧、滨海大道美视高尔夫段南侧20米绿化带)和海瑞桥到琼山大道段道路两侧20米绿化带。 海口市绿委办提醒市民,想参加“纪念林”、“八一林”、“共青团林”义务植树活动的市民,可拨打报名电话65313165。同时,海口还将在农村开展公益林植树活动,地点分别是:秀英区东山镇琼东路,龙华区新坡镇新椰路,琼山区旧州镇龙头路,美兰区演丰镇塔市路,想参加活动的农村朋友也可与市林业局联系。 据规定,凡在海口市行政区域内居住的,男性11周岁至60周岁,女性11周岁至55周岁的公民(丧失劳动能力者除外),每人每年均应承担义务植树5棵或完成相应劳动量的育苗、管护及其他绿化任务。有关负责人说,近年来,该市进一步丰富了植树的内涵,市民尽责的植树形式可多种多样。不想参加义务植树的市民,可通过认建、认养、认种或是缴纳绿化费等方式完成自己的义务植树任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