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五指山3月27日电(记者谢洪涛)经过数十位专家昨天一天的交流和研讨,“海南生态补偿机制框架”敲定。此举预示着因保护环境而忍受贫困的人们的生活状态将得到改变,海南生态补偿制度建设也有了现实的基础。而“框架”一旦通过立法,海南生态补偿制度建设将填补国家空白。这是记者从海南生态补偿机制制度建设暨生态补偿政策国际研讨会上获得的消息。 据了解,海南生态补偿机制框架设计,是省环境科学院研究院和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历时一年半,先后在海南开展基础性调研、公众调查、专家论证等工作基础上,于2008年2月完成的成果报告。为此,项目组也曾到加拿大考察、学习。 “框架”本着保护者受益,破坏者和使用者付费的原则,对生态补偿范围、补偿对象、补偿标准、补偿方式、补偿资金来源,以及补偿资金管理等做了明确细分。其中,在资金的来源方面,在强调政府加大投入的同时,明确了引入市场调节等手段,增加资金来源渠道。也就是说,在今后的生态补偿中,将从生态环境保护的受益者和破坏者那里收取一定的费用,来补偿保护者的利益。 “框架”敲定后,省国土环境资源厅将向省人大提交海南省中部地区生态补偿建议书。通过立法后,海南生态补偿制度将有利于推动环保工作实现从行政手段为主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技术和行政手段的转变,有利于推进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加快环境友好型社会建设,实现不同地区、不同利益群体的和谐发展。也将为全国和其他地区建立生态补偿机制提供方法和经验,填补我国生态补偿法律制度上的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