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大军 通讯员王洪明 陈浩)省纪委办公厅近日转发中央纪委办公厅有关通报,要求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坚决清理纠正个人“小灵通”捆绑单位办公电话、用公款支付个人话费问题。 通知指出,个人“小灵通”与单位办公电话捆绑使用,是一种损公利己行为,不仅违反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而且影响党政机关“为民、务实、清廉”的形象,在人民群众中造成了不良影响。 通知要求,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不得违反规定用公款为个人购置“小灵通”及报销话费,已用公款购置发放给个人的“小灵通”必须立即停止使用,并按规定一次性折价处理给个人或向社会拍卖。各地、各单位对存在将个人“小灵通”与单位办公电话串联捆绑使用计费的,必须进行自查自纠,并督促有关人员补交用公款支付的“小灵通”费用。 通知强调,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监督检查,对顶风违纪、不及时清理纠正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处理。今后凡发现公款为个人配备通信工具,超标准、超范围报销通信费用,或通过其它方式将个人支付的通信费用转嫁到单位承担的,一律按违反廉洁自律规定处理,并追究单位主要领导的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