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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6月18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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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居民医保费为何收93元?
答:因缴费时间超过一年
袁锋

  本报海口6月17日讯 (记者袁锋)记者今天从海口市社会保险事业局获悉,截至6月16日,海口市本年度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已经有11808人缴费参保,其中农垦系统有9572人。针对不少群众对收费数额93元感到不理解,工作人员解释说:因为这次缴费是一次缴纳到2009年底,并不是一整年时间。

  “不是说每人每年交70元吗,为什么要收93元?”今天上午,海口市副市长刘庆声在琼山区大园社区对城镇居民医保工作进行检查时,一位大妈问居委会工作人员。

  海口市社保局负责人告诉记者,像这样的疑问,许多参保居民都有。海口市居民医保今年的成年居民缴费标准是每人每年70元,未成年居民每人每年40元,城镇非重度残疾人按每人每年35元缴费。低保对象、优抚对象、重度残疾人和低收入家庭60周岁以上的老年人参保无需缴费,由财政补助。

  为了将以后的医保年度转为自然年周期,这次农垦系统城镇居民和大学生等新参保人员缴纳2008年7月至2009年12月(1年6个月)的医保费,成年人105元,未成年人60元(含大中小学生),非重度残疾人52元,从2008年7月1日开始享受居民医保待遇。而去年已经参保的城镇居民缴纳2008年9月至2009年12月(1年4个月)的医保费,成年人93元,未成年人53元,非重度残疾人46元,从2008年9月1日继续享受居民医保待遇,以后按自然年度享受居民医保待遇。

  据悉,由于今年的8月31日是上年度居民医保的结束时间,所以目前海口市的参保人员主力是今年新参保的人员,主要是农垦居民和大学生等。这些新参保人员需要在6月底之前参保,从7月1日开始享受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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