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6月23日讯(记者文刚 通讯员刘玫)受理的举报线索中,仍有44%为匿名举报。 今天是全国举报宣传周第一天,海口市人民检察院为此专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全市各级检察机关收到的举报情况。 2007年6月至今年5月,海口市各级检察机关共受理群众举报323件(次),其中署名举报180件,占总数的56%;匿名举报143件,占总数的44%。经法院审理已作有罪判决36件4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166万元。 据介绍,从当前海口市检察机关受理职务犯罪举报工作的情况看,人民群众举报积极性是高的,但工作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匿名举报占的比例较高,主要是举报人担心遭受打击报复。但是匿名举报线索在查办中往往得不到举报人或知情人的帮助,增加检察机关查办难度,直接影响线索成案率。二是举报人举报不及时。部分线索反映的犯罪发生时间与举报时间相距太久,使得办案人员很难或无法查找举报所涉及的部门和人员;三是举报人举报的事实不具体、内容含糊不清。一些举报信件无实质性内容,难以展开初查;四是多头举报。举报人就同一事向多个不同的机关、部门举报,造成相关机关、部门重复审查、批办、流转,贻误查办的有利时机,容易泄露举报内容,甚至造成被举报人订立攻守同盟,销毁相关证据或逃匿等,给有权管辖的检察机关查处案件带来困难。 对此,海口市检察机关不断总结经验教训,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和改进举报工作:为了防止瞒案不报、压案不办,坚决做到对举报线索处理的“三个一律”,即不管什么人举报、不管举报什么人、一律认真负责受理和办理;实名举报一律要在初查前与举报人见面,办结后反馈查处结果;对泄露举报人情况、打击报复举报人一律追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