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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7月3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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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招7月17日开始录取
市县重点高中20%的指标分配到当地初中
周元 实习生陈琳

  本报海口7月2日讯 (记者周元 实习生陈琳)2008年我省中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将从7月17日开始,市县重点高中20%的招生指标将分配到当地初中。这是记者今日从省中招办获悉的。

  为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省教育厅今年规定市、县(单位)重点中学将一定比例(除择校生外招生计划的20%)的招生指标分配到当地初中学校。学校录取的“指标到校生”必须是在学校初中阶段读满3年,参加全省统一考试的优秀应届毕业生。20%分配到校指标不能用于招收择校生。

  在录取时,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先录取80%的正取生,再录取20%的指标到校生(分配到当地初中学校的招生计划)。省中招办要求市县(单位)中招办制定20%指标到校生的录取办法,向社会公告,并于7月10日前报省中招办备案。

  据介绍,今年我省中招录取工作分五批进行,在完成提前批、第一和二批学校录取后,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根据自己爱好、家庭经济情况等,调整、修改第三批志愿。具体录取时间如下:

  提前批:海南中学、国兴中学民族特招班,17日下午和18日录取。

  第一批:海南中学(含“宏志班”)、国兴中学(含“宏志班”)、海师附中、海南二中、海南侨中、中国热带农业科学院附中、海口市一中、海口市实验中学、琼山中学、三亚市一中、文昌中学、嘉积中学、海南农垦实验中学和农垦中学(部分指标),7月20日—24日录取。

  第二批:市县(单位)重点中学(不含“省一级学校”)、海南省东方中学、海南中学东坡学校(120名公费生)、省内五年制高职、高专院校,7月26日—30日录取。

  8月1日至6日中午12:00考生修改、调整第三批志愿。

  第三批:省内外中等职业学校(含民办)、一般普通高中学校、省、市县(单位)重点高中学校的择校生,8月8日—8月13日录取。

  第四批:民办普通高中学校,自主招生录取,8月15日网上投档,8月16日—23日进行审批。

  8月18日,海南省中招网上公布补录计划。没有完成招生计划的中职学校8月16日—9月10日办理第一次补录(含注册入学)手续,9月16日—11月20日办理第二次补录(含注册入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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