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海口7月6日讯(记者文刚)记者今天从海口市司法局获悉,以维护困难群体权益为己任的海口市法律援助中心再次获得殊荣,第二次被评为全国法律援助先进单位,而中心主任张永春也被评为第三届全国法律援助先进个人。
据介绍,海口市法律援助工作自2005年至今,共为3978人提供了诉讼法律援助,为3325人提供了非诉讼法律援助,解答了法律咨询57100人(次),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和争取经济补偿1042万元,让符合条件申请法律援助的困难群众及农民工获得了及时有效的法律援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