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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海口7月16日讯 (记者周元 实习生陈琳)随着高招录取的进行,一批学生已经拿到了大学的入场券。为了让特困新生顺利入学,海口市政府将资助300名学生,每人可获6000元或4000元。这是记者今日从海口市教育局获悉的。
资助对象和条件
根据资助方案,受助学生必须是2008年海口地区高中应(往)届毕业生,具有该市常住户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困难、符合国家计划生育基本政策。
学生申请家庭经济困难认定时,以民政部门颁发的海口市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证书(必须是父母一方的低保证书)为准,如没有民政部门颁发的海口市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证书,则需提交家庭所在地区的乡镇、街道办、村委会或主管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材料,并有民政部门加盖公章予以确认。
凡通过其他形式接受社会捐助的大学新生,不再享受本次特困大学新生的资助。凡公示有异议的,暂不发放资助金,待调查清楚后,再视情况予以处理。
此外,受助学生还须是今年在我省第一批(含提前批)全国重点高等院校(211工程院校及同批录取院校)和第二批(含提前批)本科高等院校录取的学生。享受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提前批院校的免费教育学生,不属资助范围。
资助标准和申请程序
据了解,被第一批(含提前批)全国重点院校录取的优秀特困大学新生150名,每人一次性资助6000元;被第二批(含提前批)高等院校录取的特困大学新生150名,每人一次性资助4000元。
被提前批和本科第一批录取学生于7月15日—7月23日到毕业学校提出申请;被第二批录取的学生于7月28日—8月3日到毕业学校提出申请。往届生持高中毕业证书(或原毕业学校证明)到海口市教育局五楼计财科办公室申请。
学生申报时,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录取通知书(没有录取通知书,以录取信息为认定)、户口簿、海口市城乡居民低保家庭证书(或相关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原件,并提交本人免冠1寸相片2张、相关证件复印件(一式两份)和证明材料原件,填写《海口市资助特困大学新生审批登记表》(一式两份)。
学生申请后,由毕业学校审核提出资助人选,分批次登记造册,并报送海口市教育局。海口市教育局组织有关人员实地考察核实后,决定受助学生人选。8月19日—8月21日,受助学生名单在《海口晚报》公示。
8月22日,海口市在市教育局三楼多功能报告厅举行资助款发放仪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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