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梁振君 特约记者卞王玉珏 通讯员翁贵成)受省安监局的委托,省安全生产协会本月组织专家组对海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油库(一、二期)项目进行安全评价验收,一致同意安全验收。 海南东方化工有限公司油库(一、二期)位于东方市八所镇疏港中路,距市区3公里,占地面积47.772亩,总投资3560万元,是在原固硫剂厂的基础上改建而成。该项目计划新建3座油罐,其中1座5000立方米拱顶罐用于储存0#柴油,罐体直径23.7米、高12.7米;2座3000立方米内浮顶罐用于储存90#汽油、97#汽油,罐体直径18.9米、高11.9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