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王 勇 昨日,福建省高中会考办发出通知规定,考生的姓名不得超过四个汉字。(11月12日《东南早报》) 根据1996年北京教育科学出版社出版的《中华姓氏大辞典》统计,我国古今各民族用汉字记录的姓氏一共有11939个,其中四字姓有571个、五字姓有96个,最长的九字姓为“爨邯汕寺武穆云籍鞲”,如果他们是福建考生,难道就没有资格参加高考吗?尽管福建有关部门并未对此规定的缘由做出具体解释,但无非也就是害怕繁文缛节,名字长了不便统计罢了。可教育部门的“麻烦”能断掉考生的前程吗? 教育部门还是没有端正自己的位置,首先就没有权利为考生的名字设限。我国《民法通则》第99条明文规定,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何况,公民的姓名等户籍管理属于当地的公安部门,教育部门这样来一杠,显然是在职权上越俎代庖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