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前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的浙江慈溪官员廉情公示制度,最近有了初步的执行结果。据媒体调查,到目前为止,当地已有500多位副局级以上干部进行了廉情公示。公示结果显示,“大多数慈溪的领导干部,家里都有房有车,有的甚至有两套房,两辆车”,对此当地官员表示,“应该是一种正常的现象”。(2月4日央视新闻) 多数官员干部都有房有车甚至是2房2车,究竟是否正常?在我看来,在许多相关信息得到充分披露之前,特别是相对应的公示制度得到全面完善之前,其实是很难回答清楚的,进而实际上也是没有多少进行讨论、争论的必要的。这也就是说,深究廉情公示之下“官员2房2车是否正常”的问题,背后事实上所涉及的还是一个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如何进一步完善的问题,或者说,是一个从“廉情公示”走向“财产公开”的距离问题。 廉情公示或者财产信息公开究竟需要公开那些内容,这无疑是一个必须澄清的首要问题。从目前的情况来看,慈溪的廉情公示制度,显然还存在许多不足,如公示公开的范围内容还相当有限、单薄———除了房子和车子等信息外,并不包括其本人及家庭成员在内的工资福利收入、现金存款以及其他如股票债券等在内的财产性收入。这种情况下,官员拥有的房子车子是否“正常”、足够廉洁,当然很难判断。 其实,从全面完整的官员财产公开制度建设的角度看,要祛除人们在这方面的种种疑虑和担心,确保其制度的公信力,除了“公开什么”之外,这一制度还有许多环环相扣、缺一不可的配套环节。如“谁应该公开”、“向谁公开”、“拒不公开或公开不实、隐瞒虚报将面临什么样的后果”等等诸多方面。 以此观之,慈溪的上述廉情公示制度诚然在“尝试制度探索”、“开官员财产公开之先河”等方面具有十分可贵的积极价值、非常值得肯定和珍视,但其暴露和折射出的缺憾不得不说也是相当明显的。比如,在“谁应该公开”的问题上,仅是“级别达到副局级以上的,慈溪市管领导干部才需要公开”,至于更高级别包括廉情公示制度组织者自身在内的当地市级领导干部,则“还没有涉及”。再如在“向谁公开”的问题上,干部廉情公示的“公开”范围,也仅是限于单位内部、机关大楼门前的有限公开,既“没有张贴在大街小巷”,更没有诉诸媒体直面整个社会。 最后,恐怕也是最重要的,在“不公开或公开不实将面临什么后果”的问题上,现有的廉情公示制度还缺乏必要的刚性的制度安排。而从法治成熟国家的经验来看,这方面的“后果”实际上是相当严厉和明确的:一方面,“拒不公开或公开不实”本身就构成违法,将面临法律追究,另一方面,这同时也将成为司法部门进一步启动反腐调查的基本依据,以此为线索展开更深入的反腐追查行动。显然,官员财产公开制度所以能被称之为“终端反腐利器”,这些刚性的制度安排,正是决定其“锋利”品质的关键和核心所在。 所以,对于浙江慈溪的廉情公示制度及其初步执行结果,我们的评价只能是:开端可喜、初衷甚好、终点仍遥远,进一步的磨砺锋刃之路依然任重道远。 □ 张贵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