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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4月8日 星期 [ 标题导航 ] [版面导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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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让殡葬暴利裹胁死者的尊严

  清明时节,有关殡葬的话题开始浮出水面。公众对于殡葬业奇高的费用诟詈不已。近期,国家民政部社会事务司有关负责人回应称:殡葬行业具有公益性服务的特点,不具有充分市场化的特征。同时,由于殡葬行业的特殊性,是自然垄断的行业。遏制暴利一要靠政府对殡葬服务和收费项目加强管理,二要靠消费者在选择服务项目时理性消费。(4月3日《中国新闻网》)

  这位民政部官员的话的意思,似乎是殡葬业有自然垄断性,因此就有了其高收费的合法性。而且,殡葬业的高收费也是与公众不理性消费有关。对此,笔者不敢苟同。

  首先,殡葬业有自然垄断的特点,但这种特点不该成为高收费的理由。相反,殡葬业正因为具有自然垄断的特点,政府才应该进行必要的价格干预和管制,做到垄断者不应过分利用其优势地位而大渔其利。同时,殡葬业还具有公益性的特征,对于具有自然垄断性质的公益性行业,政府的态度是应该积极介入,管制价格,而不是与民争利。公益服务本身应该微利甚至零利润,而现状是恰恰相反,殡葬业与国内其他垄断行业一样,成为掠夺暴利的代名词,这也与公益性的特征不相符。

  至于殡葬行业消费者不“理性消费”,这也是欺世盗名。殡葬业是一个特殊性行业,死者家属在悲痛中不仅具有心理负担,而且有极大的道德压力。在这两种双重压力下,使他们不可能与商家讨价还价。因为一旦还价,死者家属就会背负对死者的极度不恭、甚至“不孝”的“罪名”。绝大多数死者家属若真要能做到丧事上理性消费,这需要移风易俗和重塑民族心理,远远不是说几句“理性消费”就那么轻松打发的。此时,政府作为监管部门,应正视消费者的相对弱势,要以理性监管来弥补消费者理性不足。

  更重要的是,殡葬还关系到死者和家人的尊严问题。遗体接运、冷藏、火化、骨灰寄存等事项,这些死者必不可少的服务,不仅涉及到一个国家对公民尊严的重视,也是文明的重要标志。如果在政府管制下的殡葬业在这方面大渔其利,一个成本几十元的骨灰盒、一套普通的寿衣,就高价卖到数百、数千元。这不仅仅是个暴利问题了,这也是对死者和家人尊严的裹胁。

  因此,笔者认为,“理性消费遏制殡葬暴利”,实在是有推卸责任之嫌。解决暴利的钥匙只有一把,即打破体制垄断,政府必要管制,保持行业公益性。为其如此,公民今后才“死得起”,死者和公民的起码尊严才不被裹胁。

  □ 陈岚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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