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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两天,不少媒体都在转载中央电视台的一则舆论监督报道。4月20日晚,中央电视台《新闻1+1》播出新闻调查《执法打折便宜了谁》,对杭州市萧山区物价局与乱收费的萧山区第三人民医院达成内部交易、处罚打折的猫腻进行曝光———医院违规收费70多万元,物价部门只“提成”7万多元便无下文。
以“天下第一奇观”———钱江潮为标志的萧山不仅综合实力居浙江各县(市、区)之首,而且历史文化悠久,名人辈出。只是,面对萧山物价局与乱收费医院的交易,想必这些古人若地下有知的话也会汗颜吧。
不过,面对萧山物价局和乱收费医院“聪敏”的“才俊”们,今日的国人似乎已麻木了,该新闻的点击率在经历了“三分钟热度”之后明显下滑。想来,公众们应该与笔者一样,早已见怪不怪了。
可不,近些年,本应被公平与正义践行的法律,在权力的高压下,在金钱的腐蚀下,在不少地方已经被践踏成了儿戏,相关的新闻也层出不穷且花样繁多,涉及面颇广。拿这两天的事来说,就不仅有涉及人民公仆的,如温州市安置房变成“安自房”一事;还有涉及政法系统的,如上海白领王帅被家乡灵宝网警千里错捕一案……在某些人眼里,法律俨然已是可以任意拿捏的橡皮泥了。 就拿萧山的“物价人”来说,在其眼里,《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价法》只怕早就掉了价,如一纸空文一般。不然,缘何执法者对这白纸黑字的法规视而不见呢———“经营者因价格违法行为致使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多付价款的,应当退还多付部分;经营者违反明码标价规定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五千元以下的罚款。” 该退还消费者的没有退还,该没收违法所得上缴国库的没有没收,执法者与违法者共同上演起猫鼠分赃的把戏来,这萧山的“猫”和“老鼠”们还真有“弄潮儿”的胆量!
笔者不由得联想起一则“江湖”旧事来。纠集社会闲散人员组成犯罪团伙的湖南省株洲市刑警何松林,先后持枪抢劫20余次,抢得现金20余万元后落网,面对法官交待了这样一句“名言”———“在社会上混得开,是因为有三把刀:第一把刀,我是警察,谁敢不怕我;第二把刀,我是黑社会,谁敢不服我;第三把刀,我有关系网,上面有人罩着我,谁能把我咋样?”得!这猫鼠联手,别说物价法掉价,只怕是行政法、刑法等等,也行将不行了!
践行法律则安民兴邦,践踏法律则国败民衰!看来,面对那些胆大妄为、知法犯法的玩火者,确是到了出重拳严惩、还法律尊严的时候了!
□ 正 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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