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邱大军 通讯员陈浩 韩敏)省纪委、省监察厅近日向全省通报有关市县、省直部门对在“制度执行检查年”活动中所发现的问题整改情况,巩固和发展“制度执行检查年”活动取得的成果,为开展“制度执行推进年”活动奠定基础。 2008年,省纪委、省监察厅在全省组织开展了以党内监督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检查年”活动。年底,在各单位自查总结的基础上,对部分市县和省直部门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了抽查,发现了在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和问题。今年3月,海南省纪委对被抽查的12个市县和6个省直部门分别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提出了整改要求。 整改通知下发后,相关市县和省直部门高度重视,及时分析研究,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分解整改任务,落实整改责任,整改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一是解决了制度执行中存在的一些突出问题,推动了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有关市县、省直部门对需要整改的69个问题,包括执行民主集中制方面的问题18个,执行“三谈两述”制度方面的问题11个,执行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方面的问题4个,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方面的问题8个,执行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9个,执行信访处理及其他制度方面的问题19个,逐一进行研究,制定具体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有效促进了反腐倡廉制度特别是党内监督制度的落实和执行。二是针对存在问题制定完善了一批规章制度,促进了体制机制的健全和完善。有关市县和省直部门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剖析,深入查找原因,根据暴露出的漏洞和薄弱环节,建立健全了一批针对性和实效性较强的规章制度,使制度体系进一步完善和健全。 通报要求,有关市县、省直部门要对《整改通知》指出的问题,作进一步梳理分析。对尚在整改中的问题要进一步强化整改措施,加快整改进度,增强整改效果。“制度执行检查年”活动中没有被抽查的市县和省直单位,对自查发现的问题也要深入分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切实抓好整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