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在8月31日表示,近期不少央企“负面新闻”缠身,央企将设立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以对舆论加以引导。(9月1日大众网) 新闻发言人,是现代政府治理中危机公关的一种方式,及时发布新闻,加强与社会沟通,对掌控舆论主动权有一定的作用,许多事件正是当事人的傲慢、冷漠与失语而导致事态扩大化,像中石化的“天价吊灯事件”,很长时间都听不到中石化官方的声音,任由传言蔓延。如果积极应对,提早介入,事情就不至于越发不可收拾。在这种意义上说,央企设立新闻发言人还是有益的。 但是,我们必须看到,新闻发言只是一种公关方式,而且是事后公关,它不可能防患于未然,阻止“负面新闻”的发生,因此对它寄予过高的期望是不现实的。如果央企本身不争气,频频发生丑闻,再能言会道的新闻发言人恐怕也无可奈何。譬如说,美国企业在本国都承认在中国行贿央企,你叫央企新闻发言人如何圆场?总不能一句“无可奉告”了事吧? 鉴于此,管理者应该把更多的精力放在内部治理上,理顺央企机制,从源头上防范“央企病”,这是大义,而新闻发言人制度是小节。 □ 练洪洋 |